
该来的终于来了,太保、中煤相继破发,是“牛”是“熊”已经没有讨论的必要。既然大家都在说要保护中小投资者,就有必要制定出这样的法律:破发增持!
太保30元的发行价,发行的时候上市公司、保荐商、承销商都说值这个价,没关系,就算它值,破了30你就该买回去,不要你全买,每跌10%你们就回购发行量的10%总可以吧?也不让你原价买,到27你就买10%,24你再买10%,30卖出来的,27你净赚3块,24你净赚6块,上市公司、保荐商、承销商都必须买,至于该怎么买你们自己商量去,当时也是你们商量着卖出来的。这样的规定应该不过分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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